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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2-08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座东易大厦会议室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01 条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6,989,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86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4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0 名,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6,98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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